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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 共建幸福之城

本报评论员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发展规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不仅再次进行了强调,并要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10月1日,拉萨北京路上人行道翻新工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工人们正铺设新的透水砖,这不仅能提升人行道的排水能力,还能美化城市环境。自今年5月17日起,拉萨市林廓路、北京路、江苏路等12条道路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开始施工。该项目预计11月下旬完工,届时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将真正实现“面子”和“里子”的双重提升,这只是拉萨城市建设的一个缩影。

拉萨市于2023年11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战略,内容涵盖市政设施整治、道路交通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生产整治、城乡绿化整治、规范市场整治、遗留问题整治等方面。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环境治理的重大部署,旨在全面提升拉萨市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容貌秩序和发展环境,是深入践行“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具体抓手,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民生工程。

自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战略启动以来,全市上下为改善城市环境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就。2023年12月5日颁布实施《拉萨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大幅降低停车收费标准;通过对群众关心的交通信号灯配时、公交使用率、畅通路网微循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非法营运、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等方面进行全域整治;通过项目建设补齐市政设施短板,积极谋划项目库,在推动城区更宜居、更柔韧、更安全等方面持续发力;中心城区和县城重点治理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卫生死角;《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构建了拉萨城市建设制度集群,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如今的拉萨道路变宽了,停车场变多了,环境变好了,整体风貌更美观了,一个如诗如画的“美丽拉萨”正一步步向我们走来,从“一处美”迈向“处处美”,从“外在美”迈向“内在美”,从“环境美”迈向“发展美”,拉萨城市建设正变得越来越清晰。

城市建设不是一时之举,而是长久之策;不是表面文章,而是民生工程;不是单项工作,而是系统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城市建设,打造更加便捷、宜居的城市环境,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生活品质。

开展城市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良好人居环境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方面,体现着人们对建设美丽家园的期盼。推进城市建设事关拉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事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意义重大而深远。建设美好的城市,人人都是建设者和守护者。我们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战略目的意义、整治内容、方法措施等方面的宣传引导,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全市上下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战略各项任务落实。党员干部要带好头、作表率,同时整合各类社会力量,激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性,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

开展城市建设,要促进人民群众生活有新改善。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城市建设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与百姓幸福紧密相连。道路好不好走、出行方不方便、绿化美不美观,群众体会最深、相关诉求最迫切,抓住人民群众这个关键,才算是抓住了城市建设的根基。我们要聚焦群众需求,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一件件实事,把惠及千家万户的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做实做好,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每一项实事都精准到位,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让点点滴滴的改变汇聚成百姓的幸福增量。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此项工作,既要持之以恒,又要严谨务实,坚决防范形式主义倾向,杜绝一切虚浮表面的行为,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做成百姓点赞的“民心工程”。

开展城市建设,要注重精细管理。城市建设处处落脚民生、件件关乎百姓,这是长久之策、民生工程、系统任务,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既不是一阵风,也不会一蹴而就,我们要建设的幸福之城,不是抽象的,是具象的,需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我们必须不断努力,实现常态长效、精细管理、善作善成。要根据《拉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进行规范化整治、建设,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规范。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机制,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提质升级。对城市建设工作中形成的好做法、好措施要长期坚持加以推广,变为制度、形成机制。全市上下要思想再统一,加强协作,以“久久为功”之势,持之以恒,助推城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考察时强调:“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于城市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大见成效,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全力建设“人民之城”“幸福之城”,让城市更美丽、让人民群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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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本报评论员 4 4 拉萨日报 c189319.html 1 持续深入推进城市建设 共建幸福之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