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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起实施

拉萨融媒讯(记者吴敏)10月9日,我市召开《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以下简称“两部条例”)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两部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两部条例”已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行。

在问答环节,媒体记者们就“两部条例”的具体实施细节、监管难点以及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发言人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让大家对“两部条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发言人介绍,“两部条例”的制定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对法规起草、调研、论证、联合修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统筹协调。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人员赴其他省市学习立法经验,多次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多次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不同群体、不同领域意见建议,开展立法论证审查,达成广泛共识,“两部条例”于2024年7月24日,经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9月26日经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发言人介绍,《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管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拟着力解决城市局部山洪内涝风险较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低、水系湿地海绵功能有待加强等问题,重点推进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优化城市水系和公园绿地建设、加强山体及水系湿地保护修复、提升雨水及再生水利用能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源头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片区、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程和加强海绵城市能力建设九项核心任务。《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共八章三十四条,主要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确保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闭环管理,鼓励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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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4 4 拉萨日报 c188806.html 1 《拉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拉萨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11月1日起实施 /enpproperty-->